9月15日,家住乌市幸福山庄小区的宋某对记者说,去年,爱人买了只宠物狗,因为小狗特别活泼,就起名叫“欢欢”,不料楼上杨某女儿的小名也叫“欢欢”,杨某知道后,硬说是对他家的侮辱,三番五次地找他要他改名字。他认为自己根本没那个意思,爱人又喜欢这个名字,就执意没改。杨某就扬言要弄死他家的狗,现在他家的狗都不敢出门了。
对此事,杨某也是一肚子火。他说,好几次,宋某的爱人在院子里叫狗,女儿都以为是在叫她,邻居都在看笑话。狗和孩子同名,他绝对不能接受,他正在考虑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另据了解,针对此事,好心的邻居和社区工作人员调解了多次,但都因双方态度强硬没有结果。
乌市铭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说,在国外宠物和人同名很普遍,国外认为是幽默和风趣的表现。虽说起名字是公民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但在我国,受文化和风俗习惯的影响,狗和人同名在感情上还是不能被接受的。给宠物起名应考虑到这些因素,如果不注意的话就容易产生纠纷,建议市民还是最好不要与人同名为好,以维护邻里和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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