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族婚姻中有人赘的婚俗,入赘的男子 不仅在社会上享有同不入赘的男子一样的地位,而且还受到邻里乡亲,女方家成员、亲友的尊重,并享有继承女方家财产的权利和赡养女方父母、照管年幼弟妹直到他们成长成人的责任,人们把这种人赘俗叫“上门”。有的白族人家还有意把儿子“嫁”出去,讨姑爷进门,故民间还有“打发儿子招姑爷” 的俗话。 白族婚姻,虽受父母包办,但青年人的恋爱活动比较自由。如果恋爱关系确定,男子愿意到女方家上门,在征得双方父母同意后,定婚时,女方家把男子及男方家长辈亲友数人邀请到家,由女方家在宴请宾客时,长辈要当着众亲友的面为他改姓取名。从此他就随妻姓,不再使用原来的姓氏名字,并按女方家在家的排行定男子的排行。自此之后,男子结婚后在女方家成了一员,同辈人之间只能互相称兄弟,禁忌把人赘的男子称为“姐夫”。“妹夫”或“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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