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明佑(1902~1967)
原籍广东番禺,生于香港。1918年,在广东高等师范学校毕业后,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学习。翌年,在北京开设真光电影院,课余兼任经理。他坚持严格的选片标准,多放映艺术性较强的外国影片,配有翻译字幕和说明书,每周日加映优待学生的早场,深受各界好评。之后,他以“真光”为基础,精心擘画,开拓经营,于1927年建立华北电影公司,任总经理。1929年,他在天津、太原、济南、石家庄、哈尔滨、沈阳等地所拥有的影戏院已达20余家,控制了北方5省的电影放映和发行事业。
20年代末期,趣味庸俗、粗制滥造的影片充斥银幕。他有鉴于此,决定进一步发展电影制片业。1929年,以华北电影公司名义与民新影片公司合作拍摄由他与
朱石麟联手编剧的《故都春梦》。1930年又与大中华百合影片公司合并,并吸收印刷业巨头共参其事,组成联华影业制片印刷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提出了“提倡艺术,宣扬文化,启发民智,挽救影业”的口号,广泛罗致人才,发挥导演作用,注重艺术质量,藉收一新观众耳目之效。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东北影院丧失殆尽,而在上海闸北的制片基地也毁于一二八的炮火,营业收入锐减,遂与
黎民伟合作主持联华一厂。日后思想逐渐蜕化,并被选为国民党中国教育电影协会执行委员,兼任中央摄影场顾问。1933年,推出“挽救国片,宣扬国粹,提倡国业,服务国家”的制片方针,并代表“联华”与国民党中央党部订立拍摄新闻片的合约,又亲自编导宣传新生活运动的影片《国风》,但终因无法摆脱经济颓势,而于1936年退出“联华”。
1937年与朱石麟合作导演的影片《慈母曲》,不失为一部反映家庭伦理的上乘之作。抗战爆发后去香港,主持中国教育电影协会香港分会,并创办《真光》半月刊,宣传抗战电影。后退隐息影,晚年皈依基督教,成为虔诚的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