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一新开业的酒家,推出免费品尝红烧“沙打姆”,因红烧“沙打姆”与“萨达姆”谐音,引起市民的议论。 酒店:为了吸引食客 据该酒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酒店即将开张时,刚好萨达姆被抓,酒店为了吸引食客便推出的红烧“沙打姆”这一菜式,其实该菜肴只不过是红烧猪手而已。该酒店的服务员说,酒店开张以来,吸引了众多的食客来酒店,他们吃过红烧“沙打姆”后都说好,许多人吃后还要打包回家。
市民:应让顾客明白消费
“明明是红烧猪手,为什么要说成是红烧‘沙打姆’呢?弄得消费者一头雾水,搞不清楚是什么东西。”一位在该酒店用过餐的李先生说,“‘酒香不怕巷深’,如果菜式好吃,客人吃后第二次还会来;如果不好吃,即便是取了另类的、怪异的名字,也吸引不了回头客。”
另一位在南宁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的黄先生认为,酒店应是什么菜就是什么菜,没有必要让顾客点个菜吃,还要猜迷语一样;另外,不把菜名说清楚,有欺骗顾客之嫌。 刚从学校毕业出来的在一家电脑公司工作马先生说,酒店推出与“萨达姆”谐音的菜式是非常有创意的广告。马先生说,酒店的创意虽然猎奇,但这说明了老板很有营销头脑。 同样是经营酒店的陈先生说,现在酒店行业竞争很激烈,但要竞争中取胜,不是靠一些“噱头”取胜。
消协:广告应提供真实信息
南宁市消费者协会的一位工作人员称,按《消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来源:八桂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