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是个性张扬的时代,人们不再人云亦云,特例独行大行其道,一些前卫的服装企业,往往注册较“酷”的商标,以“怪”取胜,试图一鸣(以名)惊人。
像“E-mail”、“酷拉拉”、“例外”、“第五元素”、“情报站”、“芝麻开门”、“小魔鱼”、“U2”、“西瓜太郎”、“佐治小子”、“博士蛙”、“生活几何”。够怪吧。乍一看根本不像服装品牌,与其说是表达服装,不如说是表达一种“炫”的生活主张。
因为追求“反弹”和逆向,所以不难理解,象“哥弟”地道的男人名,却成为女装品牌名称;“木头人”表达的却是“阿甘”式的大智。
2、以“土”取胜。
“丑妹”、“新郎”、“阿尤”、“五色土”、“好日子”、“老三”、“老K”、“群工”以土取胜。土得有理,土得可爱。
但像“阔佬”、“太子王”、“即发”,笔者认为土得有点掉“渣”------品牌取名时应该注意引导健康的文化和价值观念,而不能一味哗众取宠。
3、以“名”得名。
有以著名设计师命名,如“范思哲”、“夏奈尔”、“三宅一生”、“皮尔卡丹”、“王化”、“马克.张”;
有以服装业外名人进行延伸取名的,如“朱时茂”、“李宁”;
有以历史名人取名,如“成吉思汗”、“诃额伦”(成吉思汗的母亲)、“恺撒”、“马可波罗”。
4、模仿取名。
以国外、国内知名服装企业品牌名称稍做修改,进行商标注册:“浪凡杜彭”模仿“都彭”,“皮尔王子”模仿“皮尔卡丹”;“富贵鸟”模仿“报喜鸟”;“英皇天奴”模仿“华伦天奴”;“亿都川”模仿“伊都锦”;“老人城”模仿“老人头”。
更有甚者,以国内外明星、著名品牌名称在中国地区抢注或模仿:“雷诺”、“别克”(鞋业)、“胜.成龙”、“朴树”。
笔者对这种模仿取名,“借力打力”的策略不太赞赏。虽然名称短期内容易传播,“混”个脸熟。但长期看,品牌没有“个性”。同时,面临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压力和风险。据说,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来华,就是要推出自己的乔丹运动服饰。而在国内具有较大知名度的模仿抢注品牌“乔丹”运动鞋就面临强制改名的尴尬境地和巨大风险。
5、以洋求“洋”:
“美特斯.邦威”、“华伦天奴.古柏”、“罗马世家”、“法国胜龙”、“达拉吉”
无不以洋求”洋”---迎合部分消费者崇洋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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